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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综保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综保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综保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综保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综合保税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检测、维修、货物存储、物流分拨、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国际转口贸易、国际中转、港口作业、期货保税交割及国家规定可以在区内开展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开放程度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发展对外贸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格局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