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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德国包装法,全称为《德国包装法》(VerpackG),是德国为了执行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第94/62号指令而制定的,旨在减少包装废物并提高回收率。该法规要求所有在德国市场销售产品的企业,包括制造商、零售商、分销商、进口商等,都必须遵守其规定。德国包装法适用于所有包装材料,包括纸、纸板、塑料、玻璃、铝、黑色金属等复合材料。
德国包装法的前身是1991年生效的《德国包装条例》(VerpackV)。由于缺乏监管措施,条例实施效果并不理想。2019年1月1日,《包装法》取代《包装条例》正式实施,并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德国包装品中央登记处(Zentrale Stelle Verpackungsregister,ZSVR)。
德国《包装法》对商品包装材料有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一般要求包括包装体积和质量限制在适当的最小值,确保商品的必要安全和卫生,以及包装必须保证可以再利用或再回收。此外,包装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必须遵循环保原则,提高二次原材料的使用比例。
《包装法》的适用主体非常广泛,包括所有在德国市场销售产品的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在中央登记处登记注册,并且对其投放市场的包装材料负责。此外,企业还需要为其包装废物的回收支付费用,费用取决于包装材料的类型。